女老板拒不执行判决被判2年零8个月

2019-02-14

由于人们法律意识的淡薄和法律知识的缺乏,个人自以为是的行为往往会触犯法律,受到的法律的惩罚。3月9日下午,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了一起涉嫌拒不履行判决罪的案件,被执行人刘某因借款1千多万元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偿还义务,致使民事纠纷变刑事处罚,被判有期徒刑2年零8个月。

   该案中,被执行人刘某曾拥有资产数千万元,因商业投资失败而欠下借款1000多元万元,后因到期未偿还借款而被起诉。经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刘某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了偿还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强制执行中,执行法官要求其申报财产,而被执行人故意隐瞒了4000多平方米房产和其他财产的事实,严重影响了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她的行为也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而被移送公安和检察机关处理。

   审理中,被执行人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悔,经合议庭评议,被判有期徒刑2年零8个月。该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中,受到了多家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的执行威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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